房客沐浴被钢化玻璃门炸伤 法院判酒店赔偿客人
2013年08月07日 15:23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俞先生在酒店沐浴时突遭钢化玻璃门爆裂事故,右手食指瞬间大出血。近日,闸北区法院一审判令酒店赔偿约1.4万元。
去年7月,俞先生从外地到上海出差,就近住在一家酒店。当天晚上,俞先生沐浴完用手推门而出时,钢化玻璃门突然爆裂。俞先生的右手食指瞬间大出血,伤口见骨,经诊断为肌腱断裂。俞先生要求酒店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2.7万余元。法院认为,酒店作为住宿业务经营者,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应对俞先生由此遭受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王俊莎)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