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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开发商“偷”面积该休矣

2013年08月08日 10:21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开发商对“偷”面积乐此不疲,不外乎是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成功“偷到”面积,就可以卖得更好,或者卖出更高的价格。往好里说,就是通过户型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往坏里说,就是搞小动作有违规之嫌。如果认为开发商是为了业主的利益而甘冒风险去“偷”面积,显然是无稽之谈。

  开发商通过“偷”面积得到的好处,足以让他们甘冒风险。因为“偷”出来的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并不影响容积率指标,这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在同样一块地上盖出更多的房子。当然“偷”出来的面积越大,开发商的建筑成本也会相应增加,但是如果考虑到这样的房子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增加的建筑成本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2011年,临平某楼盘以赠送面积超大著称,层高均达到5.8米,通过巧妙隔离之后,使用面积差不多是建筑面积的1.5倍。当然这面积不是白送的,其楼盘售价比其他楼盘要高出一大截。

  下沙也是“偷”面积较为盛行的区域。2011年曾有一个楼盘别出新裁地想出了一个新招:将奇数层和偶数层的挑空阳台(两层高)错开,待竣工验收完毕之后,再将所有挑空阳台分割成两个阳台供上下两户分开使用,如此一来每个户型都可以增加一个阳台。而这个阳台将近有8平方米,完全可以改造成一个小房间。

  事实上,楼盘“偷”面积的招数层出不穷,甚至一度被某些开发商当作户型创新来炫耀。常见的手法有,利用飘窗、入户花园、露台等建筑形态(不计算面积)作为掩护,竣工验收之后改变原先的建筑形态。利用层高做文章,想尽一切办法让更多的建筑物不算面积或者只算一半面积。

  当然除了巨大的利益驱动之外,监管不严也是“偷”面积一度盛行的重要原因。至少目前还没有哪个楼盘因为“偷”面积而受到公然处罚,“罚不责众”的心理也使得这一陋习愈演愈烈,并成为一些开发商并不避讳的营销手段。所幸的是,2011年出台的管理规定,较之前的已经严格了不少。否则,就不会有和达御观邸这样的楼盘,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当说,这也是一种进步。

  开发商“赠送面积”的营销策略屡试不爽,这自然也是拿捏准了购房者的心态:白送的东西,不要白不要。事实上,如果理性算上一笔账,并不是像开发商宣称的那样是白送的。而且随着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加强,这里面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

  比如,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往往并不写入合同,一旦开发商日后食言,购房者未必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又比如,开发商承诺的一些“赠送面积”,是要待竣工验收之后,通过对局部空间的改造来实现,严格意义上说这都是违章建筑。一旦日后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业主往往就会成为责任主体。

  所以面对“赠送面积”的诱惑,一定要看清它的背后。和达御观邸事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它给了我们一个警示,违规“偷”面积是有风险的,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记者 蒋敏华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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