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遭山洪袭击 民房变成危房损失超1700万
2013年08月08日 13:0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昨日,盐津县回应外界质疑该县“7·28”洪灾成灾原因:不否认有房屋挤占河道的现象。这次洪灾给当地造成经济损失约1700万元,曾有媒体报道,发生洪涝的行洪河道被商品房、民房违法占据,后来引起外界关注,并质疑洪涝灾害与违规建房造成河道阻塞有关。
7月28日0至2时,盐津县柿子镇发生单点64mm(局部100mm)暴雨,引起当地小温沼河洪涝,造成柿子镇受灾严重(其中集镇农贸市场73家商铺被淹),所幸没有人员伤亡,给当地居民家庭经济损失超过1700万元。
昨日下午,盐津县向本报公布柿子镇“7·28”山洪灾害处置工作进展:本次灾害是柿子镇自1973年以来最大的一次自然灾害。小温沼河历史以来就是洪灾多发之地,造成此次灾害的原因,首先是柿子镇发生“50年一遇”的山洪,山洪流量达每秒200立方米,严重超出了小集镇“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从而造成重大灾难,当然也不否认有房屋挤占河道的现象。目前,受灾群众要积极开展抗灾防灾、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