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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小区内违建近4000处 强拆无需走法院程序

2013年08月15日 03:1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今年6月25日,朝阳区城管部门强制拆除嘉林花园一所违建别墅,该房屋违法总扩建面积为432.73平方米。 新京报记者 王叔坤 摄

  2012年4月13日,朝阳区新源里西11号楼,几位工作人员正拆除这栋楼最后一处违章建筑——2单元103室的自建房。 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住宅违法建设整治是近期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截至8月11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10114处,其中4000处为居住区内违建,数量上占到四成;从面积看,604.93万平方米已拆违建中,居住区违建占114.7万平方米,接近拆违量的二成。

  据了解,这些违建所在小区包括西城区月坛街道真武庙、太仆寺街33号院、白纸坊街道平原里小区、朝阳区嘉林花园小区、大兴区金色漫香林小区等。

  发现苗头:

  物业应阻止材料运入

  这位负责人说,针对居住区内违法建设,北京也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为防止新增违法建设,采取管住小区路口等方式,以切断建材来源。

  相关政策规定,物业发现业主进行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制止、登记,包括口头劝阻和书面通知,阻止参与违建的人员、材料和设备进入小区;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城管或规划等部门书面报告,并留存副本备查。

  建成违建:

  违建者拒拆可断水断电

  对已建成违法建设,首先由区县政府组织城管、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联合认定,认定后由城管部门向住建部门发函,由住建部门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产进行冻结。

  冻结房产、约谈违法建设人,直至媒体曝光后仍不拆除的,由水电气热等供应部门对其停止供应服务,清退内部人员后,组织强制拆除。

  代理违建:

  10家中介被教育警示

  这位负责人说,截至8月4日,全市已冻结了9个区县258处违建房屋产权,均都为个人名下住宅类房屋,类型主要以别墅项目及平房擅自进行翻、改、扩建为主。

  相关部门在要求小区物业企业建立制止、报告违法建设制度的同时,对全市成交量较大的10余家中介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也进行教育警示,坚决禁止其为违建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针对目前整治违法建设中公众关注的部分疑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律师进行了解答。

  焦点1 公告期不得少于15日

  问:城管部门张贴的限期自拆通知中,是限令业主在15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逾期将予以强制拆除。“为何要等15天”,其法律依据在哪里?

  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管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

  公告期间届满,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城管部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焦点2 强拆无需走法院程序

  问:在城管部门要求业主自行拆除之后,是否还要通知强制拆除的时间?强拆是否还要走法院的程序?

  这位负责人表示,城管强拆工作目前需要在依法履行各项程序后,由属地政府责成,因此强制拆除时间会在催告后,视具体情况发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4月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也规定,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焦点3 强拆费由违建者承担

  问:强制拆除以后,强拆的费用由谁来付?如果业主坚持不付,政府是否会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同时,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但据了解,不少违建者始终拒绝承担拆除费用。律师连艳说,既然法律规定了该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那么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诉讼,或下发通知等方式,要求当事人承担这笔费用。

  焦点4 顶层露台已基本不批

  问:很多小区之所以存在顶楼违建,是因为当时开发商“赠送”露台,一些业主就在露台上建阳光房。规划部门是否考虑停止审批这些带有“露台”的建筑,从源头上制止这样的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避免造成楼顶违法建设和减少安全隐患,建筑物露台在实际审批中已很少审批,而北侧退台已多年不再审批。所谓“退台”就是在房屋的顶层,退出一间房子或几间房子,形成露台。而房屋建筑南侧一般都不会设退台。

  另据了解,新发布的《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要求,今后北京新设计建设的高层住宅的楼顶,不得通过开门窗、预留洞口等形式设置与户内联通的平台或晒台,同时高层住宅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

  焦点5 违建房产未有解冻交易

  问:冻结存在违建房屋的交易,是这次整治居住区违建的一个“杀手锏”。对于已公布冻结名单,是否还有继续跟进的措施?是否已经有业主主动拆除,从而房产交易被解冻?

  市住建委8月4日公布一批数据显示,全市已有9个地区258处违建房屋产权被冻结,涉及东城、西城区、朝阳区、海淀、丰台、大兴、房山、昌平、亦庄开发区,其中东城最多,达到72处,海淀最少,只有1处。

  这位负责人表示,朝阳区34处被冻结房产中,目前已拆除了1处嘉林花园小区内被冻结房屋的违法建设,另一处已进入强拆程序,正在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房山区71处中,已拆除芭蕾雨小区内2处冻结房产的违法建设项目。大兴区已对全部14处冻结房产项目,核发了限期拆除通知。

  市住建委的数据表明,目前全市还尚未有恢复正常交易的被冻结房产。

  焦点6 企业用违建不予注册

  问:目前是否已有企业因违法建设而被工商吊销执照?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对于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一律不予注册,已取得营业执照但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而且,利用违建进行经营的企业法人代表会进入黑名单,未吊销执照的3年内不得增资和扩大经营规模,被吊销执照的3年内不得重新注册企业。

  采写/新京报记者 马力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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