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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租户不得拆改公租房原装修

2013年08月15日 11:32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7日,天津市房产总公司公租房管理中心针对人们在公租房登记、摇号、入住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性的答复:

  没公积金,必须有担保人吗?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免于担保:一是已连续缴存1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以上的。二是承诺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私产住房或公有住房禁止出售、置换、赠与。

  办理入住时需要带哪些东西?还需要交哪些费用?

  答:在办理入住手续当天需要带:缴存公共租赁住房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缴纳首月租金凭证;租金代扣卡;申请人印章。需要交的费用有首月租金,保证金,供暖费及一年物业费。

  父母身体不好、行动不方便,选房办入住时,家属可以代办吗?

  答: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入住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公租房可自己二次装修吗?

  答:本市新建及收购的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简单装修,以保证住户的基本居住使用功能。承租人不得对公租房原装修进行拆改,因私自拆改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人赔偿。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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