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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入住率 打开天窗说亮话

2013年08月16日 10: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互动(0)

  背景

  近日,有媒体报道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显示保障房空置率高,如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这让众多无房族大呼保障房看得见摸不着。一面是低收入群体面对高企的房价“望房兴叹”,一面却是本该畅销的保障房面临“愁嫁”,这种现象对有迫切住房需求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黑色幽默。

  保障房成了摆设的原因在哪里?缘何各地保障房频频上演“空城计”?本该是“民心房”的保障房为何不得民心?如何解决目前保障房的空置率?且看各方观点。

  保障房≠房地产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唐钧

  保障房建设是政府本身的责任,有必要建设,但是保障房不应该和房地产混淆在一起。与养老、医疗一样,保障房是用来满足老百姓的基本需要的。

  导致保障房空置率高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并不是真想用保障房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而是在敷衍。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保障房建设会影响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另外,保障房的配套生活设施,如交通、学校、商场等情况较差,也是导致保障房“有房无人”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忽视”,而是故意。

  保障房空置的责任,主要在地方政府。政府应该承担起空置的责任。因为在政府做出保障房的规划时,其命运几乎就已经决定了。保障房没人要,正符合一些地方政府的逻辑:以后应该少建乃至不建。

  弃保障房促租赁房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 陈宝存

  保障房出现严重空置现象,地方政府的责任固然不可回避,但根本原因是,现行保障房政策不符合经济发展状况。地方政府承受的高压导致行为异化,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当地方的财力不足以支撑过高的指标任务时,就会出现面子工程,敷衍了事,甚至出现用建设职工宿舍来填充保障房建设的指标。此外,不需要保障房的地区,仍然获得了建设指标,建设之后出现大量空置也不足为奇。

  对于目前的保障房空置现象,应转换保障房思路,大家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保障房政策的推行压力实质上落在开发商身上,因为主要是开发商建设保障房。偏远地段小区条件不完善,没有医院、商场、学校等必备设施,开发商基于商业考虑,不会自行配套。这些情况短时间不可能改变。只有当经济进一步发展,随着城市不断扩大,等到周边设施的配套完善,保障房才能宜居,发挥其价值。想通过保障房的建设来使房价回归不现实,所以目前应暂时搁置。

  解决当前住房问题,应该放弃保障房思路,促进租赁市场发展。应将政府的投入改成货币补贴,针对困难人群,可以给予租赁补贴。城区用于租赁的房源并不少,而且有产权的保障房也可以用于公共租赁,推动租赁市场发展,这是现实可行的。

  公开申请人信息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问题专家 夏增民

  要想保障房配给得到很好落实,信息公开很重要。目前,保障房配给信息不公开,管理混乱,应该享受保障房的没有享受,不需要保障房的反而享受到了,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现状,要考虑房价市场化和信息公开化,通过市场杠杆,使房价回落到合理的水平,通过公开入住保障房的个人申请信息,让社会监督,这才是根本有效的措施。此外,还需要在技术上提供支持,如把住房等信息联网,可以联网查询个人拥有多少套房屋,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部分地方的腐败行为。此外,政府还应开放媒体和公民监督,让舆论监督发挥更好的作用。

  完善制度体系

  ■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龚秀全

  保障房空置,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策设计者与民意的差距。除了配套措施和购买力的因素外,更大的原因在于考核保障房建设时主要的依据仍是数量,这导致很多地方滥竽充数,需求与供给严重不匹配。

  解决保障房空置率需要打开天窗说亮话,从制度上和政策上明确责任,比如首先,确定居住人群,保证每个人有房住,而不是拥有住房。其次,大力发展廉租房,让老百姓住得起房,有房可住。再次,国家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完善保障房建设的法律体系,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长期、稳定的监管机制。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消费等环节加以规范,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加强监督等,把入住率、空置率纳入考核体系,让老百姓提意见,敢于监督。此外,真正惠及到百姓是政策的执行能力,只有政策执行得力才能真正惠及百姓。记者 田珍祥 实习生 鄢思玮 卢静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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