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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原民防局长受审 被控受贿女老总三套房

2013年08月21日 09:3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原丰台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崔爱国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受贿104万元及三套房屋。昨天上午,崔爱国在市二中院受审时称,为他买房的贺晓郁是他的情人,两人准备谈婚论嫁,他所有的钱都交由对方保管,对方买房是帮他投资理财。

  被控受贿女老总三套房

  59岁的崔爱国大学文化,2000年5月担任丰台区人防办主任,2007年起任民防局局长。据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崔爱国利用职务之便,为北京两家物业公司(均另案处理)在租赁和使用人防工程中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在换购丰台区玺萌公馆一套房屋过程中,收取两公司支付的差价、房屋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停车管理费等共计104万余元。

  此外,2005年至2011年间,崔爱国还利用职务便利,为贺晓郁(另案处理)承租人防工程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对方分别出资69万余元、140万元以及90万元购买的三套房屋,其中90万元房屋是在山东济南购买的。去年8月15日,崔爱国被抓获。

  称情人关系是共同财产

  庭审时对于指控,崔爱国表示,“涉及到贺晓郁的三套房产不属实。”崔爱国说,他于2003年底经某领导的介绍认识了贺晓郁。之后,他只跟两个下属打过招呼,说她是领导介绍来的人,以后涉及到什么工程,尽力从中协调关系,但自己从未具体针对哪项工程打过招呼。

  “我和她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谈婚论嫁的关系。”崔爱国说,他和妻子感情一直不太好,曾几次想要离婚,但都因孩子没有办成。他与贺晓郁在2005年成为情人后,就开始给她大笔的钱,2007年同居后又将自己全部存款、卖房款以及工资卡等,全部交由对方保管,对方用于购房等投资。

  崔爱国称,风荷曲苑那套房屋是贺晓郁主动购买的,她从未说过供给自己。他直到被双规后才知道购房款花了60多万元。他还曾委托贺晓郁卖过一套房子,40多万元房款都进了她的账户,此后她用这笔款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房子后来由她出租,租金也归她。贺晓郁后又将该房屋以500多万元出售,钱也都打入她的账户。

  崔爱国认为,丰台区风荷曲苑的房产如果贺晓郁是用他的钱买的,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对于贺晓郁花90万元给崔爱国的弟弟在济南购房,崔爱国表示,其弟只是向她借款,因不会赖账,才没有打借条。

  针对换购房屋,崔爱国表示,他曾补过30万元的差价,也是后来才知道钱不够。“我没想到他们给我的优惠这么大!”

  女方表示为行受贿关系

  41岁的贺晓郁是北京市晓江文化传播中心负责人,大学文化程度,她因行贿也于去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公诉至丰台法院。

  据贺晓郁说,她从2003年起,通过崔爱国等人的帮助,拿下过16处人防工程,其中有两处工程还没有交纳人防费。除了4处是自己使用,其余的都转包出去,这些年大约净利润为1000多万元。为了感谢崔爱国的帮助,就给对方购买了房产,而买房用自己的名字,是崔爱国提出的,他是担心老婆知道。后崔爱国想过户,但又觉得太招摇,就放弃了。因担心离任前被审计,崔爱国又让她将房子卖掉。“我和他就是行受贿关系,我也是不得已的!”贺晓郁说。

  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说,以前崔爱国在人防工程方面卡过他们,所以就替他补齐房款差价。丰台人防所的相关领导则作证说,大家都知道贺晓郁与崔爱国关系不错,贺没有人防工程使用证且按规定人防工程不能转租,但因崔爱国跟他们打过一次招呼,有时还会要求他们特殊关照,所以对贺晓郁的承租资质等不会认真审核。贺晓郁承租的一处人防工程还因扰民遭到投诉需要被关停,后来也是崔爱国多次和物业协调解决的。有同事想要处罚贺晓郁,还曾被崔爱国批评。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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