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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0米以上高层须装强震动监测设施

2013年08月21日 09:5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新建、扩建、改建大型建设工程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昨天首都之窗发布了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此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震动监测设施是此次新《规定》中提出的新名词,在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中,只对大型建设工程中的“强震动观测设施”提出了要求,且未规定罚款。新规中要求,在新建、扩建、改建一些建设工程时,应当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这些建设工程包括:特大桥梁、大中型水库大坝;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主干线及大型交通、通信枢纽等城市基础设施主体工程;12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其他重大建设工程。 如果这些建设单位未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虽然目前很多中小学已经开设了防灾减灾知识的课程,但并没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教材。新规首次明确提出,将防震减灾知识应当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应当免费对公众开放。(记者 刘洋)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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