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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业主QQ群取代不了业主委员会

2013年08月27日 11: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房地产业的提升,清远市区内逐步出现越来越多的物业住宅小区。但目前市区内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还远未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很多住宅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只是有些小区自发出现了业主QQ群,有事就在群里讨论或发发牢骚。

  点评:据笔者了解,清远多数小区是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广大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开发商自行成立或选择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物业管理的。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缺乏协调解决的主体。

  QQ群虽然可以帮助业主们互相沟通信息、商讨对策甚至把这里当成维权大本营,但它不能取代业主委员会,它只是给业主们开启了方便交流的平台,甚至对物业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关键是下一步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最终帮助业主维权,因为业主委员会具有法律地位,它要召开业主大会,代表业主聘用物业,和物业谈判、签订协议,对物业进行监督等。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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