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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多家中介收取5%房屋评估费 但规定只有4%

2013年09月02日 14:09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1995年,国家规定房屋估价为100万元以下的,评估费最高收5%,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制定。记者调查发现,郑州多家评估公司、房屋中介,均按5%收取。事实上,河南省政府早在2008年,就将该标准下调到4%。

  投诉

  市民质疑二手房评估费

  前些天,刘先生通过郑州某品牌房产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成交价90万元。中介公司给刘先生做的“二手房交易费用清单”显示,办理按揭贷款时的评估费,是房产评估价的5%。最终,房屋被估价88.46万元,评估费4423元。

  “评估那天,中介公司的人领着一个男子,说是评估公司的,男子在屋里拍了几张照片,不到两分钟就走了。”刘先生说。如此简单的评估,竟要4423元。

  “评估费是给评估公司的,不经我们的手,跟我们和银行无关。”中介公司强调,评估费的收取国家定有标准。

  标准

  房屋估价百万元以下,河南有新标准

  中介公司所称“国家定有标准”,是指1995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8月29日,河南商报记者咨询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得知,2008年11月省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对房产评估费收费标准做出调整。而此前,省里执行的是国家定的标准上限。

  调查

  业内普遍违规收5%评估费

  8月29日,记者以二手房购买者的身份,致电河南尺度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房屋估价100万元以下,评估费收5%。,这是国家标准。“没有通过房产中介,可以给你优惠到4%”该工作人员强调,没有票据,“你要想再优惠,先确定贷款银行,各个银行情况不一样。”

  河南金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赵姓经理表示,确有房产中介吃回扣的现象,他表示,评估费“可以打七折”。

  随后,记者致电郑州世家房产、宜居房产等中介公司数家门店,均被告知,房屋估价100万元以下,他们一直是按5%。做评估费预算。

  世家房产一门店张姓客服称,对河南省4%。的规定不清楚。“我们一直收5%。。”他强调,“这个钱又不是交给我们,是银行收的,哪怕他们收4%、3%,都和我们没有关系。”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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