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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团购买房款"存3000抵3万" 地产商竟一无所知

2013年09月02日 17: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福州台记者黄颖 张金玲 河南台记者花栀子 郭亚楠)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9月也是新一轮的毕业潮,各种毕业生找工作逐渐步入职场,这个时间段也推高租房或买房市场。

  记者登录搜房网福州站看到不少醒目的团购宣传语,其中“万润温泉会馆存3000抵3万”的优惠最让人心动。记者拨打了万润温泉会馆售楼部的电话,售楼人员告诉记者,这项优惠是开发商和搜房网之间的合作协议,要享受优惠必须先交团购费。

  售楼人员:这个3000块相当于你入搜房网的会员,3000块的会员费,才能享受我们这边的30000块钱的优惠。

  记者随后登录福房网、蓝房网、福建新浪乐居等房产网站,大量房产团购优惠信息充斥着页面,但记者发现,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自身出现在网站团购信息上竟一无所知。

  记者:这不是你们做的活动吗?

  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我们不知道福房网上是怎么做的,你可以问他们。我不知道他们团购是怎么做的,我们没有接到通知。

  福州世欧王庄房地产公司叶先生透露,有些房地产网站明知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巧立名目变相为开发商售卖认筹卡,帮开发商规避相关政策限制。

  叶先生:这东西都是带有一定虚假性,很多房地产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卖了,但是你签的是意向书,不是正规的买卖合同。

  房产团购“先交费、后售房”的弊端,导致团购费的标的物不明,这给房产团购的售后带来很大问题。与买房类似,许多租房者为了节省中介费,也会选择在网上找房,租客沈先生就被拿走定金。

  沈先生:一般在网上找嘛,自己在网上通过58同城、赶集网,找着就联系,但是这上面中介也特别多,如果你通过别的渠道也找到房了,他就扣你钱不给你,有的不收,但收的话就比较麻烦,他就绑定你了嘛。

  针对网上卖房和租房的乱象,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应政策,规范房产电商的经营行为。北京恒德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律师叶林表示,消费者应及时保留证据,以便日后维护自身权益。

  叶林:如果钱交到网站,我们就会跟网站签订一个协议。那这个协议实际上是购房者跟网站之间产生法律关系。签了之后,网站能不能保证开发商也按这个协议去履行。作为消费者要看清楚这上面的协议,另外,可以把他的网址网页整个打印下来,可以作为一个电子合同的证据,通过这个来追究网站的法律责任。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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