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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工首次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

2013年09月04日 11: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2013年人才安居试点企业名录昨天起在市政府在线及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共有2297家企业入围。令人关注的是,社工群体首次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将人才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两年来,全市累计向各类人才发放住房补贴3.2亿元,提供保障房2.5万套,覆盖人才近15万人。

  为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作进度,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规定,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创委、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国资委、税务局(国税、地税)、金融办、前海管理局等单位,拟定了《2013年人才安居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试点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型小微企业、高端服务业、民生公益及基础设施建设、纳税贡献突出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示的我市人才安居试点企业名录中,小微企业较去年有所增加,共有428家,占本次新增试点企业总数的18.6%。

  此外,我市社工人才群体首次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市住建局房改处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有关规定,已通过全国(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考试且已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执业注册,同时符合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学历、年龄等条件的社工人才,可通过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统一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目前各区(新区)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人才安居工作,近期将陆续公布人才安居试点企业名单。预计到今年年底,市级人才安居试点企业约3500家,市、区(新区)试点企业总共将达到7000家左右,可惠及近20万人才。(记者 窦延文)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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