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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庆未过户房改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2013年09月04日 13:39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核销账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行政策执行。

  记者从市财政局方面了解到,我市目前个人住房用地政策是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免征,即房改房所有者仍将享受免征政策。记者 薛哲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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