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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逸景路278号大楼8楼平台违规改造

2013年09月05日 09: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胥柏波 实习生/曹菲)6年前,一个3000平方米的违建大棚出现在了在海珠区逸景路278号大楼的8楼楼顶,而早在2010年,广州市规划局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改造房屋的公司限期改正并交纳罚款,但直到昨日违建原封不动的保留着。

  夏天被照房间高出8度

  记者昨日来到海珠区逸景路278号的楼顶,发现由于前8楼面积较大,8楼楼顶刚好是一个大平台。从19楼楼顶往下望去,每排长32米,共4排的通风采光井及700多平方米的钢架篷顶一览无遗,将楼面原有的绿化切割得四分五裂。

  “采光井供逸丰酒店的通风采光,篷顶下面则是酒店的礼堂”,住在翠羽居的张先生几年来十分反感。尽管在19楼,依旧可以观察到采光井内各层房间的窗户,而钢架篷顶则明显高于8楼楼面。此外,在翠羽居19楼天台,酒店还将一条排烟管架设在此,“本来,排烟管是沿着楼的侧面接上来,我们不断抗议和反映情况,他们才改到天台中间来”,尽管情况有所改善,但居民依旧表示这样的做法会影响到他们的健康。

  张先生2003年在翠羽居买了一套房子,本想着小区环境幽雅,8楼的宽阔平台还可以作为休闲的花园,没事就下来打打太极散散步,日子算是惬意。可惜好景不长,2007年开始,8楼楼面开始被弈丰公司施工改造,“最开始我们就去投诉,但硬是拖到施工完成,行政处罚决定书才下来”。

  “镂空成这样,你说万一有个地震什么的,能没有影响吗”,同样家住翠羽居的刘伯对此忧心忡忡,除开安全考虑,他表示钢架篷顶加装后,由于阳光反射,正对着天台的房间在夏天温度提高了不少,“足足有8度,我房间里有温度计”。自从施工开始,这栋楼的业主们就不断抗议,规划局、市政府、法院也先后做出指示,但违建也依旧存在。

  未经批准擅自改造功能

  据了解,逸景路278号这栋商住楼是广东合生乐景房地产开发公司,征用风和经济联社的土地开发建设后补偿给联社的商业用房。广州弈丰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承租盖楼501、601、701、801四个铺间,后转移给下属汇迪公司和逸丰酒店承租、装修和经营管理。该楼为一栋1至8层商用,9至19层作为住址的裙楼。

  2007年,弈丰公司按照两家承租的下属使用单位的要求,拆除该楼6、7、8层的部分顶板,改建成12条通风采光井,总建筑面积2196平方米,并在第8层楼面改造了高于原楼面的钢架结构篷顶,建筑面积750平方米。

  直到2009年1月,风和经济联社取得大厦产权后,弈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才正式申请办理手续。可是由于规划公示期间有居民反对,主管部门不同意调整使用功能;弈丰公司则坚持认为增设采光井不影响房屋结构,符合规范要求,属于适用范围合理改造。

  2010年,广州市规划局发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表示,根据海珠区城管执法分局的立案调查,弈丰公司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对逸景路278号6、7、8层的部分顶板进行改建,并在2009年期间,将上述房屋转让给广州市汇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逸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收到决定书后,弈丰公司心有不服,随后又向广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表示因为该大厦产权尚未过户给风和联社,大厦建设单位又不协助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市政府随后回复维持规划局的决定书,弈丰公司又将规划局告上法院,但最终结果依旧是维持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这3000平方米的大棚却保留了下来,一直到昨天都未拆除。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同处该楼的风和街居委会,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事居委会此前做了多次调解,但如今事情已经走到法律程序,不在居委会的可控范围。

  (报料人:吴先生 奖金:100元)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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