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收楼逾期 业主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2013年09月05日 09: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特约律师李英姿:

  若是由于开发商原因而逾期交楼,则属于开发商一方的违约,业主可以向开发商进行催告并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一、先催告要求开发商交房,同时保全好自己的催告证据。当遇到开发商逾期不交楼的情况,业主们应当有明确的维权意识,先向开放商发出催告。

  二、经催告后,经过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定的宽限期后仍不能交楼的,业主有权向开发商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嘉悦名都楼盘迟迟未能交楼实质上已经属于违约行为,业主可以根据之前与之签订的合同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可以分为索赔和退房(解除合同)两种,具体主张要根据合同的条款和业主的意愿而定。

  建议计划置业者在购买房屋前应当选择有正当合法、有一定信誉的开发商,降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保障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维权和主张补偿有更大的保障。其次,对销售商提供的权属证明,要咨询房地产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了解该房产是否存在被查封、抵押等可能影响交易后过户的潜在风险。值得一提的是,购房合同都是开发商经过精心设计的,买家在购房过程中要求修改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都非常困难,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认真看清合同的条款,如果发现对自己明显不利的条款要慎重考虑再签合同。刘燕芬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