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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发现转租保障房将被迁出 5年禁申住

2013年09月10日 10:09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在清查转租廉租房等违规行为时,发现一个廉租房小区有近50户可能存在转租行为。

  日前,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对凤凰苑、凤凰家园的保障对象挨家挨户排查。在凤凰苑发现10户转租、1户转借的违规情况,另有37户外出等待核实。

  “廉租房一转手,租金翻倍收。”陈伟获得凤凰苑小区廉租房的承租资格。因小区距南雅中学不远,很多想陪读的家长在附近租房,他因此萌生了拿廉租房赚钱的想法。

  王欣(化名)因为将房子借给亲戚住,也惹来了麻烦。“亲戚来长沙工作,没地方住。我想又不拿来赚钱,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王欣说,没想到“好心”违反了相关政策。

  2007年颁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得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改变用途或者长期空置。

  按照《长沙市廉租住房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配租家庭擅自将廉租住房转租或者变相转租、改变住房的使用性质、更改户名、上市交易、或者签订虚假租赁合同的,将被迁出廉租住房,并取消5年内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

  “对违规行为,我们会先规劝住户进行整改。拒不执行的,将按照有关政策收回廉租房。”雨花区住房保障局业务科的徐科长提醒市民,廉租房只能是申请人自己居住,即便是亲朋好友也不能随意出租和借出。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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