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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哪些人不享受公积金延期政策

2013年09月10日 15:5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喻雯       

  哪些人可以不必扎堆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有一些购房者买房子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已过了三年,这些人可以搭上政策末班车,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此外,有些市民刚刚办完公积金贷款,取得了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但是还没有拿着证件一次性提取过账户余额。根据新的政策,贷款没有还清,无法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这类人可以搭上末班车提取余额。

  “延期政策就是针对以上两类最急需提取人群而制定的。”该负责人说,比如,购房者的房产证在9月30日之前已经有五年时间,按照新的政策,这些人必须在10月1日新政实施前尽快提取。但根据延期政策,这类人群只要在明年3月31日前提取就可以。

  哪些人仍需尽快提取

  该负责人提醒,有些市民因购房提取公积金没有使用公贷,他们的有关凭证在9月30日前没有满三年,但到了10月新政开始实施后有效凭证满三年的,这类人群仍要尽快办理。

  比如一市民购房完全使用商贷,在2010年10月10日取得房产证,到今年9月30日还没有满三年,要等到今年10月10日才满三年,这样就不满足延期条件。像这种情况,应该尽快搭上末班车。不过,这类人群数量不会很多,所以没必要扎堆提取。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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