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昆明一房子“归属”出问题 两朋友因此反目成仇

2013年09月10日 16:56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5年前,张某和陆某成为朋友,而今因为一套房子,两人反目成仇。张某说,自己出钱帮人买房,而今对方却不认,无奈之下他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款和装修费。而陆某却说,他并不欠张某钱,他们之间并没有法律认可的协议。

  张某是楚雄人,在昆明打拼多年,2007年结识了60岁左右的官渡地税局退休员工陆某。据张某介绍,两人认识2个月后的一天深夜,陆某给他打电话说与家人闹矛盾,被赶出家门。出于同情,张某收留了他,此后两人同住在张某在白马小区租住的房屋里。之后不久,陆某跟妻子离婚了,与女儿的关系也不好。

  2008年,陆某单位分发一批在馨逸雅筑小区的福利房。因为陆某没有钱买房,张某便想出一些转让费把房子买下来,陆某也同意了,“随后,我出了5万的认购款。”因为陆某是福利房的受益人,所以办理的手续和房产证写的都是陆某的名字,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再过户。

  2011年年初交房后,张某说他先后交了24万的房款,并贷款16万,之后又花了10多万装修,当年年底两人住进了新房。说着,张某向记者展示了相关凭证和收据。

  2012年,张某发现陆某找了一位对象,他担心房子过户变得复杂,便让陆某签了欠他100万元的借款凭证。但没多久,借条不见了。2013年,张某又和陆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是房子被卖了或转给张某后,张某会给陆某20万元。之后不久,这份协议又不见了。张某认为两次都是陆某所为,“我们住在一个屋檐下,对他并没有太多防备,我的房间陆某可以进出。”

  张某说,今年7月中旬,陆某一反常态地表示房子是自己的,也不欠他一分钱,并让他搬走。8月1日,陆某带着女儿等人来闹,并惊动了派出所。

  对于此事,陆某的说法完全相反。陆某说自己不欠张某的钱,并反问:“他有法律认可的协议和欠款凭证么?”按照陆某所说,“他在我的房子内开公司,房租不给,也不搬走。”

  据了解,目前双方在僵持中,张某开始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自己的40万房款和装修费,并打算在半个月内起诉,“因为相关的收据和给陆某的转账银行都有记录。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