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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济南公积金新政缓冲期应该设长点

2013年09月12日 17:0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1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连日来出现的扎堆提取现象,向市民进行了道歉,并对市民关心的种种疑问进行了集中回答。态度可以说是诚恳的,但此次的提取细则调整,确实给部分市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样的情况应避免再次出现。

  现在重要的是,职能部门应从中汲取什么教训。一个关涉众多市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出台之前有无细致的调研,对涉及人数有无精确的预估,对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有无预案等,将直接影响政策的效果。从国家严格按差额20%征收个税从而导致的集中办理房产证,再到如今济南调整提取细则出现的“抢提潮”,已直接说明了“以人为本”制定政策的极端重要性。

  其实,除去宏观层面的反思,在具体的政策上,也应给市民充分的缓冲期。政策的出台,即使是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但为了减小冲击波,降低对市民的影响,给足反应时间也是应该的。从3日发布细则到22日停止旧政策,十多天的时间,对于程序复杂的买房(办证)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这也是市民反映较为激烈的原因之一。

  最后,值得反思的还有媒体的作用。对于政策的解读,是纸质媒体的长处和强项,客观、准确、及时地解读,是第一步,但这还远远不够,如何进行引导,如何提高引导的艺术,是更为重要的方面。

  反思是为了更好地进步,摆正自己的立场,多从群众的角度考虑,不论是对职能部门还是媒体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

  (申慧凯)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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