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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房养老”先要破“俗”

2013年09月17日 10:2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已房养老陷纠结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几日来,记者采访多位60岁以上名下拥有城市住房的老人,“房子要留给儿子的”、“把房子抵押出去万一银行没了怎么办,不靠谱”、“房子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孩子会怎么想”、“孤寡老人没儿女,想过日子的抵押还差不多”。“以房养老”还未实施,观念的破除成为其落地的重要门槛。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通俗所说 “以房养老”,也称“倒按揭”——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早已开始尝试“以房养老”的模式。

  2007年11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点“以房自助养老”协议,但未有进一步动作。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中信银行曾发行了一张专门针对中老年人的专属借记卡“信福年华”,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业务。其按揭业务细则规定,“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等等。

  近几日,记者在该银行的北京多个网点询问,工作人员均表示,“有啊,很少,具体问上级”。此前媒体曾报道,该业务推出后,深圳一年的成交量为零。

  “假如老人的抵押养老贷款到期无法还贷,而老人还活得好好的,银行又该收房子,老人就没地方住了。”一位现场工作人员担心到时候银行方面会面临社会指责。

  而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基于70年产权、遗产税等原因,“以房养老”的“大气候” 尚未真正形成。

  刘先生在北京东二环和东四环一共拥有两套住房,老伴已经去世,他的养老金每月仅1800多元。“老北京”刘先生喜欢赏玩,还爱国内外旅游,但他仍然表示不会抵押房子改善生活,“将来要留给外孙,女儿也不会同意抵押啊。”他嘀咕:“还以为我为了享受,把房子卖了,‘老不长劲’、‘老不争气’。”

  网上流传的“中国老太”和“美国老太”的故事,成为不少银行工作人员提醒老人要“破除观念”的重要素材。“中国老太太节衣缩食辛苦一辈子,最后留了一套房子给儿子,美国老太太一辈子欠银行钱,可全世界到处享受过日子。”9月15日上午,在北京东三环的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正卖力地给几位老人推荐养老产品。(记者 罗娟 漫画 法明)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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