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让社会资本在养老产业“唱大戏” 试点以房养老

2013年09月17日 10:30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13日正式对外公布,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让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市场中“唱大戏”的释放强烈信号。

  求解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难”“运营难”

  “政策一大堆,落实难到位”,是不少民资养老机构在创立、运行中面临的窘境。民资介入养老机构不但饱受土地难寻的困扰,中央和地方都有明文规定的水、电、煤、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难见落实。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土地、税收、补贴等关键要素上都实现了突破。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可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在缓解“用地难”方面,意见还责成国土资源部尽快“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

  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

  在目前现有的全国4万多家社会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约有3.15万家。然而,不少公办养老机构效率较低,管理不善,亟待改革。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詹成付说,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路子。

  他同时透露,民政部将根据意见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的方案,从部分省份开始试点,让公办养老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

  试点金融养老、以房养老

  金融养老、以房养老,是国外较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但在我国才刚刚起步。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詹成付表示,如果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此外,意见还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

  (据新华社)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