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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切莫未试先否

2013年09月17日 10:3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上周正式公布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模式,这个经久不衰的热话题再次引发关注。

  “以房养老”理想中的运行模式应该是,老人将已经付清贷款的私有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定期发放给房主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者让老人入住金融机构开发的养老社区,直至老人去世。

  从政策本身看,此举无疑是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压力、提升“银发经济”规模、促进金融创新扩大内需的一项突破性政策。但目前,充斥媒体和网络的却是种种悲观论调。

  一种观点认为,该政策不符合国情,中国人有很浓重的“养儿防老”情结,该政策会因市场空间太小而夭折;还有观点认为,我国70年房产使用权的问题将成为该政策推行的最大障碍;更多的观点则集中在,当前推行“以房养老”政策还面临着诸多的政策障碍,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以及金融监管等等。

  不可否认,上述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却太过悲观,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犯了因果不分、本末倒置等逻辑错误。

  从产业前景看,虽然我国有“养儿防老”传统,但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执行多年,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进入退休年龄,一对夫妻抚养四个老人的情况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的现实困难。而“以房养老”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那些“养儿不能防老”的老年人的需求,如果以“养儿防老”来否定“以房养老”,岂不是因果不分、本末倒置?

  从政策层面看,此前我国部分省市也曾进行过以房养老的模式探索,但基本以失败告终,其中原因确实不乏政策层面的掣肘。但此次从中央层面明确提出鼓励以房养老试点,很明显就是为推动这个产业进行“顶层设计”,在产权使用、财税支持以及金融监管等多方面进行协调。而当前的批评却是用试点要解决的问题,去否定政策本身,这不是严重的逻辑混乱吗?

  任何一项改革或创新政策的推出,都会经历漫长的磨合才趋于完善。现在我们更需要的,是来自社会的建设性意见,而不是毫无意义的吐槽。

  孙春祥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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