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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150亩争议地有了“身份证” 完成发证140万宗

2013年09月24日 13: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惠州市惠城区国土分局收到了一面锦旗。送来锦旗的惠城区江南街道七联村上梅湖村民小组组长林希文激动地说:“要不是他们来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我们村历史上有争议的150多亩土地就永远都弄不清了。”

  据了解,自去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来,广东共完成发证140万多宗,发证率到达到99.5%,占全国已发证总数的五分之一强。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表示,明晰土地产权是对农民利益的最重要的保护;解决历史纠纷和遗留问题则有利于化解不稳定因素,这也是未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准备。

  “老子偷偷把儿子的地卖了”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把集体土地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相当于每一宗地都有了唯一的“身份证”。特别与以往不同的是,从前的土地证是发到行政村一级的,而本轮“换证大行动”则是发证到村民小组和经济社一级。土地所有权的下发所涉甚广,仅广东就涉及村民小组(经济社)22万多个。惠城区江南街道七联村上梅湖村民小组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被征收土地面积到底是多少?地块的界限在哪里?征地协议有多少份?征地补偿该收回多少钱?村里的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没有一个能说得清村小组的资产到底有多少。”林希文说。

  惠城区国土分局刘新山说,上梅湖村的问题就好比“老子偷偷把儿子的地卖了,儿子还不知道”,这样的“家庭内部矛盾”,“外人”很难插手。特别是由于上梅湖村的征地时隔已久,涉及土地宗数和用地单位较多,而且在当年的土地管理办法下,七联村村委会的做法似乎也并不违法,因此这个问题真要解决起来非常困难。

  花几个月梳理清历史问题

  刘新山说,土地确权发证的前提是要求权属来源合法、发证界址清晰、土地面积清楚。为此,惠城区国土分局和当地国土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到上梅湖村踩点,查找征地文件等历史文件,前后耗时几个月,终于将这一历史问题梳理清楚了。

  原来,上梅湖村十几年前的那几次征地存在两类情况。第一类是确实有征地手续,但却存在上梅湖村不知情的情况,特别是梅湖工业区地块,上梅湖村只知所涉两份征地协议合计面积85亩,但实际却占用了184亩;第二类是有50.59亩土地属未征占用的。两项合计一共是151.62亩土地。

  针对未征占用的土地,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就将土地证发到了上梅湖村民小组,成为惠城区全区最后发放的一本土地证。

  南方日报记者 卢轶 通讯员 祝桂锋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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