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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房整治首开罚单 一业主出租四房被罚12万

2013年10月09日 11:3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越来越多的“胶囊房”终于开始整治了。记者昨日获悉,房管部门针对“胶囊房”首开罚单,武昌区三角花园6户“胶囊房”出租人被罚,其中业主李某因出租4处房产累计被处罚12万元。

  由于城中村拆迁和房租上涨,近两年来“胶囊房”在光谷、南湖等片区盛行,很多居民楼房被房东或者二房东私自改装,一套隔成多个单间进行出租,由于面积小租金便宜,很受租房者欢迎。但“胶囊房”更改结构给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并且不利于小区管理。

  对此,今年新出台的《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将“胶囊房”列为危害房屋安全行为,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的将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其采取改正措施,排除危害,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条例”出台后,我市展开了“胶囊房”集中整治。武昌区联合房管、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市民投诉比较多的三角花园进行整治。该小区一些业主将厨房改建成房间,在客厅、阳台等处建卫生间,将房屋改建成若干个小房间并以“公寓”的形式对外出租,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生活和小区治安管理。经过反复教育限期整改无效后,武昌区房管局向6户“胶囊房”出租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对每户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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