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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项目联合验收缩短至7个工作日

2013年10月10日 15:36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我们原先估计,整个项目完成验收最少要半年的时间,但现在看来,十多天就可能完成”。9日上午,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会同市效能办组织开始对一低层住宅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让这位开发商感到舒心。出乎该项目负责人意料的是,海口市在实行联合验收的基础上,再把验收时限一缩再缩,从10个工作日再缩短到7个工作日。

  8个部门对一项目联合验收

  上午,在海口市海榆大道上的一低层住宅项目里,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副调研员董春贵对联合验收的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简短的说明后,参与联合验收的气象、水务、民防、环保、国安、规划、市容委、消防等8职能部门的验收工作人员立即开展验收工作。

  该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惯例,工程竣工后,项目单位要主动上门,逐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约定验收时间,一个单位验完再到另一个单位,整个过程非常繁琐,时间也比较长,经常影响到项目的交付时间。但9月28日,他们向市政府服务中心申报竣工验收申请,第二天就收到政务中心通知,10月9日开始对他们的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在阳光之下施行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对2011年8月22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验收。

  从今年2月份起,我市开始对三类建设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到目前已对天鹅湖、观澜湖等8个项目进行联合验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一负责人说,以前,竣工验收只是业主单位和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现在通过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实行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效能办、验收单位和项目单位四方认可,把验收工作放在阳光之下,有效地杜绝一些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减少企业的负担。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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