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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物业新规禁止停水电逼缴物业费

2013年10月12日 08:5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省最新出台了关于住宅区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物业服务将有明确的等级、内容及量化标准,物业费的收取将实现“以质论价”,并严禁以停水停电等方式恶意催缴。

  针对物业公司“收费难”、业主“拒缴费”等问题,安徽省还在这一地方标准中明确,物业公司应按服务合同的约定,提前告知业主(使用人)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书面催缴。催缴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使用停水停电及其他恶意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记者马姝瑞)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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