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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银十”仅成功出让2宗地块

2013年10月12日 13:21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10月11日在长春土地交易仪式上2宗经营性地块进行出让,其中商服住宅用地1块,商服用地1块。吉林省新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8662.4765万元竞得161790平方米住宅商服用地、长春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1565万元竞得6000平方米商服用地。

  新村地产神秘摘16万地块同区域另一地块流拍

  吉林省新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得地块位于长春长江路开发区,该地块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可建设产品较为丰富的社区。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地块正在规划当中,该房企信息不方便对外透露。

  与该地块相比,同一区域相邻14万余平地块则遭遇了流拍。

  长春长兴汽车摘商业地块 高新区将添服务型配套

  此次出让商业地块位于长春高新开发区,地块所在区域尚属新兴发展区域,房地产建设处于正在发展阶段,长春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此摘地,区域内将增加服务型配套,为区域配套完善添砖加瓦。

  地块一:宗地代码220103019005GB00004,土地出让面积161790平方米,地块位于长江路开发区东至丙三十七路、南至丙三十七路、西至丙三十六路、北至丁四十八路。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规划用地面积16179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5,建筑控制高度<55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5%—15%。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69元/平方米,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

  地块二:宗地代码220104011169GB00053,土地出让面积6000平方米,地块位于高新开发区东至硅谷大街、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规划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控制高度<15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6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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