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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售楼前先建标准样板房

2013年10月14日 11:05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无锡市建设局获悉,该市从本月起实施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10月1日后新开工的住宅小区应设置交楼标准样板房,所交付的房屋须与样板房质量一样。省住建厅房地产监管处处长陆建生表示,此举开了全省先河。

  目前开发商销售时基本都建有样板房,但有些样板房是以精装形式掩盖了毛坯房存在的质量问题,“货不对板”成为通病。无锡此项新规要求,无论是毛坯房还是精装房,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前均应建好作为参照标准的住宅单元即交楼标准样板房。样板房内各部位显眼处须清晰明示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不得使用“高级”“优质”“同等品牌”等不确定用语;门窗、厨卫间防水等关键部件、工序的构造做法均要以图片及文字形式在相应部位明示。

  长期以来,购房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有利于开发商,而购房人对住宅门窗配件、电路系统等附属设施的质量标准并不明了。实施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相当于进行准现房销售,为购房者摊开一本房屋质量明细账,将倒逼开发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合同形式也让业主有了维权依据。购房人发现所购商品房达不到样板房标准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样板房标准。对于不实施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的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周晓方 汪晓霞)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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