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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一地区便民小广告超100张 建议设信息栏

2013年10月29日 09: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同一地区便民类小广告超过100个,城管执法部门将向属地街道、乡、镇主管领导或城建科反映,协调属地政府在合适点位设置便民信息栏、信息岛等便民设施。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近日城管执法机关将查处非法小广告执法流程做进一步细化规范,除了设置便民信息栏外,还规定刻章、办证、非法“一日游”等违法小广告将被移送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处罚。

  据介绍,经过细化规范,城管执法机关以后查处非法小广告,将分为前期处置、拍照取证、通知清理、调查处理及案件移送等程序。城管执法队员对日常巡查发现、受理群众举报、相关部门移送和媒体曝光中发现的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要及时调查,提取证据,妥善处置。在处置及取证基础上,要通知产权单位或保洁单位清理,并将清理结果3日内反馈城管部门。对于组织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的单位及人员除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立案查处外,对单位的处罚,还将处罚信息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另外,城管执法部门对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还将根据非法小广告涉及内容填写案件移送函,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如刻章、办证、涉赌、涉黄等非法小广告将移送公安机关,房产销售、租赁类非法小广告将移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其将企业违法记录作为企业资质审核验收、考核评级的重要依据;非法行医、收售药品类非法小广告将移送卫生和药监部门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一日游”小广告将移送旅游部门依法处罚;教育培训类非法小广告将移送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实施处罚;假发票类非法小广告将移送税务部门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涛)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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