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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自己的”公积金被拘 视情节可判刑

2013年10月29日 14:5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2名缴存人通过黑中介非法提取被抓 此类行为视情节可判刑

  文/记者陆建銮 实习生陈心瑶 通讯员施桂鸿 李玺迪

  本报讯 职工非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不要以为被发现也没什么大不了,一样可被刑事处罚!近日,越秀警方侦破一起伪造虚假房产资料非法套取公积金的案件, 捣毁一个公积金诈骗团伙窝点,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其中有12名是不符合条件领取公积金的缴存人。

  先掌握非法提取人

  再调查背后黑中介

  今年4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越秀警方报警称,发现有人用假资料非法提取公积金。其中,市民李某自称是在“中介”帮助下,利用审核工作的漏洞,伪造虚假房产资料提取个人公积金共30多万元。越秀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发现今年3月至4月期间,多次有人用虚假购房合同、虚假房产证等一套完整模式,非法提取套现公积金。就此,办案警察相继抓获12名非法提取人,然后再深入调查藏在非法提取人背后的“中介”。

  调取快递资料进行取证

  蹲点十余小时成功抓捕

  警方分析发现,这一长期活动在广州的广东兴宁籍“中介”团伙在网上发出办理“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套现”等业务的信息链接,与有需求的“职工”取得联系后,由“中介”携带伪造的证明文件,到银行网点为“职工”套取公积金。

  专案组发现该团伙成员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人,并多次在白云区同和大源村、梅花园、机场路等地方出没,没有固定居所,且经常用快递邮寄各种造假材料。警方从快递公司入手,通过调取多个快递公司相关的快递资料进行取证。

  10月16日清晨6时,警方前往白云区大源村展开抓捕行动,经过近10个多小时的蹲点守候,警察发现并将其中一名嫌疑人杨某抓获,随后又顺藤摸瓜将窝藏在白云区大源村某出租屋内的4男1女抓获。

  经审查,该团伙作案达十多宗,涉案金额约达百万元人民币。目前,杨某等6名嫌疑人被越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8名嫌疑人被刑拘

  其中有12名提取人

  在警方抓获的18名嫌疑人中,有12人是非法提取人,也被刑事拘留。以往对违规领取公积金的人,公积金中心会将当事人资料录入管理中心的“诚信黑名单”,然后责成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但移交司法机关的比较少见。

  “提取人提取的是自己的钱,被刑事处理是不是有点冤?”警方回应称,这些提取人明知违法还参与到伪造证件的行为中,是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的,“至于冤不冤,就要看法院判决了。”据了解,根据《刑法》此类行为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住房公积金享有人如果仅仅是使用了伪造的证件,也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公积金中心:系统已升级 有望堵漏洞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称,嫌疑人确实利用了管理中的漏洞,“以前是银行既审核又办理,但银行的审核途径少,与民政、房屋管理等部门不能联网,导致有的信息难以核实。”自今年9月26日起,公积金系统升级,实现收件和审批分离。负责人认为此举有望堵住漏洞。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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