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玉溪本地居民不能申请公租房 回应称土规定无效

2013年10月29日 16:4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玉溪一市民申请公租房时就遭遇这样的窝心事

  主管部门最终回应“土规定”无效

  申请公租房,被工作人员多次刁难,甚至说是因为本社区的居民不可以申请,红塔区瓦窑社区的刘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都符合,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刁难。

  疑问

  本地居民竟不能申请公租房

  10月22日,玉溪市民刘女士反映,她向户口所在地的瓦窑社区申请公租房,却遇到社区工作人员的再三刁难,这让她很是气愤。

  “我是瓦窑社区本地居民,无房无车,工资每月1800至2000元,买有保险,这两年在外面租房住,爸爸离异无房无车每月工资1000元,买有保险,住在水库上面的宿舍里。”刘女士看着自己的条件符合公租房的条件,便到瓦窑社区申请公租房,连续去了3次都因没有申请表,工作人员让改天再来拿。

  刘女士第四次去拿表时,先是被工作人员告知,共同申请人的父亲因离婚协议书页码不对,不予办理申请。随后,争辩无用之下,刘女士只好以单身的身份申请,然而工作人员也不让申请,称其条件不符。

  刘女士一再追问不让她申请以及条件不符的原因,工作人员却斩钉截铁地告诉她:“我们社区的规定,瓦窑本地户口的不准申请。你申请了也是白申请。”条件符合,但是工作人员就是不让申请。

  气极的刘女士突然想到之前自己在网站发过申请公租房被为难的帖子,有位自称是保障住房的王姓工作人员,还告知她要是再去申请拿不着表就打电话给他。于是刘女士给这个工作人员打了电话,最终几经折腾,刘女士的条件符合公布的申请公租房条件,终于申请到了公租房。

  回应

  社区无权力私自制“土规定”

  10月24日,记者从红塔区住建局了解到,帮助刘女士解难的便是该局副局长王熙。王熙告诉记者,他是在10月21日接到的刘女士的电话。“当时接到她的电话,因为忙着去开会,听她说了这事后,我先向她道歉,让她先保持冷静,等自己开完会回她电话。”王熙提到,当时跟她通电话时,让她把电话给了工作人员,自己也批评了工作人员,随后在会议上直接做了通报。

  王熙提到,按照刘女士在网站提到的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那么是可以申请的。随后让该社区工作人员对刘女士的资料进行核实。会议过后,对凤凰街道进行了批评,也让街道对社区和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因为是首犯,建议批评教育为主,再发生类似事件就按相关规定处罚。

  对于刘女士提到的,工作人员曾提到是社区开会决定社区本地户口不准公租房,王熙表示,社区并没有权力私自制定“土规定”,并且是无效的。

  管理

  被投诉3次以上按规定处罚

  据了解,10月22日,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了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申请首周协调会,就保障性住房申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王熙说,会上作出明确规定,在收到申请人举报同一乡、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及办事人员相互推诿扯皮投诉3起以上的,经调查属实,由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市民在社区遇到办事推诿或是故意刁难的,可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投诉,如果投诉无用,可到红塔区住建局投诉(电话:2051769),一旦发现真的存在,根据情节处罚,轻则通报评判、诫免谈话,重点警告处分甚至免职。”王熙强调,社区或街道私自制定“土规定”,均为无效。 春城晚报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