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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企业登记放宽经营范围住所要求

2013年10月29日 17:1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了解到,为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为我省重点企业项目落地、中小微企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大学生就业等创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海南工商行政管理实际,海南省工商局制定了《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的十五条意见》(以下简称《十五条》),目前,“十五条”已经在我省开始试行。(记者 姜飞)

  政策解读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和最低限额等事项的登记。

  2、放宽经营范围的登记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除特许经营项目外,对一般经营项目,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核定经营范围,不再要求按中类或小类项目核定经营范围。

  3、放宽住所的登记

  只对市场主体的住所予以登记,不再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相关联的市场主体可以用同一地址登记为住所。

  4、建立公司秘书制度

  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应当明确公司秘书,作为公司登记信息公示的责任人,并负责企业与登记机关等政府部门和社会的联络。

  5、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

  支持从事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种植、养殖、捕捞业,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农家乐和家庭农场经营,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者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6、实行形式审查原则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材料负形式审查义务,完善现场确认制度。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市场主体内部、外部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应当依法通过民事救济途径解决其纠纷。

  7、进一步下放企业登记权限

  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省工商局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游艇会所(俱乐部)、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特殊类型的企业,由省工商局负责登记。省工商局将原登记的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企业下放到企业住所地市(县)工商局登记管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并申请冠“海南”行政区划的名称预先核准业务,可由企业住所地市(县)工商局直接办理。

  8、下放部分非公司市场主体登记权限

  将各市(县)工商局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港澳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权,授予住所地工商所。

  9、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登记机关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未按规定报告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住所地工商所对企业年度报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备案制

  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个体工商户开办者负责。对符合条件、有规模、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鼓励、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11、构建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省工商局作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公示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市场主体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许可审批等信息。

  12、缩短办事时限

  对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申请,应当按以下时限办结:名称预先核准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设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等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13、提供网上年报和网上登记服务

  在全省提供网上年报服务,在省工商局及海口、三沙、文昌、洋浦和先行试验区等地提供网上登记服务试点工作,方便企业通过工商机关门户网站提交登记和年报材料。

  14、开放网上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

  开通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企业信息查询栏目,各市(县)工商局在登记大厅增设查询电脑,提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本信息查询服务。

  15、免收工商登记、年检费用

  各市(县)工商局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暂停市场主体登记项目收费和取消企业年检费、利用档案收费的政策。

  贯彻执行

  全省工商系统分组学习“十五条”

  据了解,早在今年8月份,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已经印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的十五条意见》的通知;另外,省工商局还为此专门召开了全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培训班开班仪式暨动员视频会议。

  昨日,记者从儋州市工商局、屯昌县工商局等部分市县工商部门了解到,自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培训班开班仪式暨动员视频会后,我省各市县工商部门都按照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全系统对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的十五条意见进行了分组学习讨论。

  今年8月21日-22日,儋州工商局召集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工商所所长、分管注册登记业务的副所长和工商所注册登记人员共110人,组织专题培训班,就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的十五条意见进行深度培训和学习。通过分组讨论会和专题培训班,该局人员对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的十五条意见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为今后贯彻执行十五条意见打好基础;屯昌县工商局专门举办了为期两天的“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培训班,集中培训25名基层工商所所长和服务窗口登记注册工作人员,为下步全面落实省工商局“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另据了解,今年9月,省工商局审批办新登记注册企业107户,比前月份减少6户,减少5.3%;注册资本231805万元,减少16.5%。其中内资企业102户,注册资本228651万元;外商投资企业5户,注册资本3154万元;注册资本超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11户。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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