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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塘西路4栋旧楼房:12月有望通管道燃气

2013年10月30日 10:3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燃气集团获悉,经与管理处、9楼住户协调后,下塘西路65、67、69、71号4栋已建成住宅的加装管道燃气工程得以推进,街坊们有望于12月中旬用上管道燃气。

  在不久前陈建华市长新闻发布会上,有家住下塘西路的网友反映该路段4栋楼加装管道燃气“难产”。市燃气集团昨日表示,经查,下塘西路65、67、69、71号属已建成住宅加装管道燃气工程,该工程在完成报建手续和开挖审批后,已于今年7月下旬入场进行庭院管道施工,8月已经完成庭院管道的铺设和验收。但由于9楼天台有住户自建的建筑,需协调9楼住户同意后才能铺设楼栋的盘立管。近期,经与管理处、9楼住户协调后,市燃气集团已于10月28日入场进行户内管道的安装。预计11月中旬安装完毕,待验收后,可望于12月中旬进行入户点火工作。

  同时,在该发布会上,也有网友提问说:改装煤气管道收费价格离谱。改造20来米管道,仅安装费就近800元,加其他安装费用,一个临时工2小时的工钱近1000元。这算不算暴利?

  对此,广州市物价局在官方微博上作出回应,表示根据《关于已建成住宅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0)89号),已建成住宅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政府指导价为:使用普通煤气表1950元/户、使用智能煤气表2200元/户。此标准为政府最高限价,上述费用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点火通气等费用,工程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庭院及户内明设管道的安装、调试。其中户内管道安装至燃气炉前,不包含管道与炉具的连接软管、燃气炉及热水器的安装。

  同时,根据《关于调整管道燃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穗价(2011)523号),对有关管道燃气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也作了明确。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市民可保留相关凭据,拨打12358价格热线反映情况。(记者刘幸 通讯员周志文)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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