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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晋商租农用地违建农家乐 多部门联合拆除

2013年10月30日 17:5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山西商人投资项目上建好的1栋二层楼房。(南海网 记者 高鹏 摄)

  山西商人投资项目上正在建设的地下室。(南海网记者 高鹏 摄)

  2010年6月,山西商人在琼海市阳江镇上科村委会边东村民小组租用了一块面积4991平方米的农用地,后建起了4栋二层楼房和1间地下室,但由于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10月29日,琼海市多部门联合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将于31日拆除完毕,并恢复绿耕。

  10月29日上午9点多,南海网记者在这里看到,琼海市建设、城管、国土、法院等多部门到场,出动挖机、风炮机等大型机械,准备对这里的4栋二层楼房和1间地下室和其他设施准备进行依法拆除。

  琼海城管执法人员将楼内的物品搬出。(南海网记者 高鹏 摄)

  大型机械正在对地下室进行拆除。(南海网记者 高鹏 摄)

  对于琼海市多部门联合的拆除行为,在此处投资建设的山西商人田某儿和田某飞等十分不解。田某飞认为,经过他的考察,觉得这里风景优美,适合开发农家乐项目。2010年6月20日,与琼海市阳江镇上科村达成协议,承包经营中平仔水库的一块14.97亩土地,后办理了林权证。2012年5月初,他向阳江镇政府申请投资兴办农家乐旅游项目,经批准后,同月开始建设。

  南海网记者在其提供的一份《关于筹建琼海中平仔水库生态农家乐项目的请示》上看到,申请人为田某儿、田某飞,上面有阳江镇政府、上科村委会、上科村边东经济合作社的公章,但没有“同意、批准”等明确字样。

  田某飞认为,是因为琼海市的原因,导致项目的后续手续没能办完整,让项目的建筑涉嫌违建。

  大型机械对楼房进行拆除(南海网记者 高鹏 摄)

  大型机械对楼房进行拆除(南海网记者 高鹏 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山西商人已在此建成了4栋二层楼房的永久性建筑,还有1处地下室正在建设。田某儿和田某飞没能提供出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此处的现状地类(土地利用现状)为有林地,规划用途为水库和林业用地,均属农用地,该项目建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田某儿非法占地建设生态农家乐项目案为2012年度国土资源部下达的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案件之一,同时该案也被列入本次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土地执法“未批先用”的问题中。

  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梁启峰介绍,该局于今年1月10日对田某儿涉嫌非法占地建设生态农家乐项目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3月20日下达土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五日内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时间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3月29日,该局向田某儿下达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月31日,该局向田某儿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但当事人一直没有履行。9月29日,该局向琼海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10月29日上午,琼海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多职能部门到场后,对田某儿、田某飞等人进行了劝说,讲明了其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最终得到当事人的配合,当天依法进行了拆除。(南海网记者 高鹏)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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