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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成立业委会 租户参与小区管理存制度空白

2013年11月05日 14:29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马振华

  随着公租房小区惠民居陆续有租户入住,新的问题浮出水面。记者昨日获悉,由于惠民居2000多户住户都是租户,不拥有房屋产权,该小区成为我市首个无法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租户如何参与小区管理,目前存在制度空白。

  按照规定,业委会由具有小区房屋产权的业主成立,主要进行选聘物业公司、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以前廉租房很多安置在经适房小区中,可以成立业委会。虽然惠民居与廉租房同为租赁性保障房,但其为我市首个纯租赁性保障房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房管部门正在专题研究,准备近期拿出具体解决措施。

  据了解,惠民居的运营工作目前已由武汉地产集团委托给江岸区政府授权的江岸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施管理。曾参与《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听证的律师吴良涛表示,租户要参与小区管理,可以由地产集团授权给租户代表,小区物业管理出现问题,租户代表可以向江岸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反映。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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