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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方新天地”涉嫌违规售房

2013年11月05日 18: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哈尔滨11月3日电(记者刘锡菊)近日,哈尔滨市市民反映由黑龙江东方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新天地”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进行公开卖房和内部认筹。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这种行为属于无证售房。

  3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505号的“东方新天地”售楼处看到,几名置业顾问正向市民介绍“东方新天地”的情况。一名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东方新天地”住宅由4幢LOFT,15幢精工住宅组成,最高为28层。开发商为黑龙江东方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楼盘的价格在每平方米7500元左右,房屋面积从40多平方米到百余平方米。

  当记者询问“东方新天地”现在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置业顾问坦言,目前只有土地和规划两证,虽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只要先交两万定金,一个星期内交齐首付款,等到明年商品房预售证办下来后就可以办理贷款。“以购买该楼盘1号楼2单元501室为例,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总价为73.49万元,如果购房者是首套房贷的话,首付只需要付22.04万元,其余的贷款分20年还清,每月约还3500元。”该置业顾问说。

  记者询问一位有购房意向的市民是否知道该楼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许会存在风险时,该市民答道:“开发商说虽然没有预售许可证,但是明年一定能办下来,我也正在犹豫是不是该买这儿的房子,我一个朋友就是购买了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至今还不能办下房产证。选房还是得慎重啊。”

  随后,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监察大队了解到,不管是“先期预订”还是“内部认购”签订的协议,凡向购房者收取“定金”、“订金”、“预定金”、“诚意金”等款项,而且钱款收受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都属于无证售房。购房者买了这样无法上市流通的住房,一系列待定的预期,风险只能由购房人自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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