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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解决房屋办证问题 对有过错开发商将追责

2013年11月07日 15:04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邵长春 彭青林 通讯员谢曦 程叶华 实习生王欢欢)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商品房的发证问题,争取2014年底基本完成符合可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的发证工作,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省因违规建设等问题造成无法发证的房屋,主要集中在海口和三亚,海口约有500万平方米,三亚约有10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海口已发证256万平方米,三亚已发证6.5万平方米。本次解决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批准建设销售并已竣工交付使用,因违规建设未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商品房。对于这类经过规划报建的项目,购房者产权合法无异议的无证商品房,如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在不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将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办理。

  在责任追究中,若开发企业存在过错责任致使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行为的,将被列入不诚信企业记录档案,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为了保护老百姓购房的合法利益,对于在办理商品房登记过程中拒不配合、恶意拖欠的开发企业,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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