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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所需复印件叫价5万?市民被原户主坑

2013年11月07日 15:31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2011年,市民林维国花60万购买了一栋二手房,由于觉得税费过高,迟迟没办理过户手续,这两年来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过户的事情,终于筹够了钱,办理时又发现少了原户主结婚证复印件,没想到原户主竟然“叫价”3万到5万。

  买了房子没钱办过户

  林维国是海南人,在广州工作,一直以来,他都想在家乡给家人买栋房子。2011年一次偶然机会,他经过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时看到挂牌的一栋房子很符合自己的要求,在海府路北夹里一栋二手房,出售价为60万。林维国咨询了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知过户所需要的税费大约10万,林维国便交了3万定金。但是林维国到国土局和房产局了解了一下,才发现原来税费大概要30万,这么一来便超出了自己的预算,想放弃又舍不得定金。

  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林维国与原户主李海标夫妻见了面,三方商量了一下办法,林维国先付给原户主60万买下房子,等攒够钱再办理过户手续。为此,林维国特意与李海标办理了委托公证,在没过户前林维国可以处理房子的一切事务,并且林维国还特意在购房合同上备注:“此房地产先公证,如今后乙方(林维国)需房地产过户,甲方(李海标)须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结婚证复印件“叫价”上万

  2011年4月,林维国购买了李海标在海府路北夹里46号的房子后,却至今未过户。今年初,林维国攒够了钱打算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却发现少了一张原户主结婚证的复印件。林维国找到李海标请求帮助时,李海标说了两句就把电话挂断了,林维国便委托自己在海口的亲朋与李海标交涉,但是每次都被他用“老婆不愿意补办结婚证,回去再做老婆思想工作”的借口推脱。

  2013年10月,林维国特意请了一个月的假回海口,打算与李海标协商过户事宜,但是喝了几次茶,送了香烟,对方还是那句老话。最近,林维国又请朋友找李海标,但是带回来的信息却是给几万元,他们就去补办结婚证。

  原户主称不用配合办证

  6日中午,记者陪同刚刚赶回海口的林维国去拜访李海标。李海标说,房子是父母留给自己的,当时出售时,妻子虽然不高兴但也没阻止,跟林维国交易时,他已经特意嘱咐林维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林维国说自己没钱,先去公证,自己也配合了,“公证完了,交易就结束了。”李海标认为,首先交易已经结束,自己已经没必要配合林维国办理过户手续。其次,自己也曾陪他们到政务中心去办理手续,现在的问题是自己老婆不配合。李海标称,他们那个年代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本来他老婆就觉得房子卖便宜了不高兴,现在两年过去了又让她这么大年纪的人去补办结婚证,她不愿意。后来自己就想了个办法,要不让林维国按房子每平方米补上两三百元,当做是给老婆的红包,她也就高兴了。林维国算了一下,他得为这张结婚证复印件多付3万到5万。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表示,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林维国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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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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