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宅项目须配建幼儿园
2013年11月11日 10:33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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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并详细规定了建设面积与幼儿园班级规模配建比例,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办理其自有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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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并详细规定了建设面积与幼儿园班级规模配建比例,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办理其自有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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