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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梅生:房产税扩容的意义受局限

2013年11月28日 16: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聂梅生:房产税扩容的意义受局限
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 张龙云 摄

  中新网11月28日电 自上海、重庆实施房产税试点以来,有关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消息就不绝于耳,而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正式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地产税、房产税的话题更加备受关注。对此,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房产税扩容的意义还是受局限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房产税的征收来说是一个基础工作,如果这件事情不做,后面好多事情都做不成。

  聂梅生表示,去年说的房产税和三中全会这个决定之后的房地产税是不是一个概念,是两个概念。去年或者前年在上海和重庆实施的这个是房产税,房产税它的法理依据是原有就有的一个税种,90年代已经出台的,就不需要再重新立法了,在这个税种上面经过一些调整以后,先进行试点,试点的效果并不和预期的效果很吻合,并不足以能够解决稳定的税收。所以,它再扩容,它的意义还是受局限的。而这一次在三中全会当中提到的房地产税,就牵扯到一个立法问题了。

  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为房产税的征收带来的影响,聂梅生谈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个基础工作,如果这件事情不做,后面好多事情都做不成,其中包括对房地产税的征收,必须在登记注册确权这方面来进行。(中新网房产频道)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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