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付了首付后才知房子被抵押 业主可投诉并退房

2013年12月09日 11:04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刚在汉阳某楼盘交了首付款的周先生发现,自己选的那套户型已经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他不知道买这套房子是否有风险。昨日,他向本报“连廊热线”咨询。

  周先生11月21日缴纳了19万首付款,按照正常流程,开发商应与他办网签正式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备案。然而,周先生手上只有一份纸质合同,开发商一直没有与他办理后续手续。后来他查询发现,该套房子显示“已经抵押”。

  据记者了解,目前一些开发商将房子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以获取开发贷款。房管部门在审批楼盘的预售许可证时,如果看到这套房子被抵押,会审核开发商手中是否有债权人同意其销售该套房屋的手续,否则该套房子不能预售。

  按规定,开发商应该解押一套房子,销售一套房子。如果未解除抵押就销售,属于违规。违规售房对购房者造成的风险是:如果房子在银行名下,一旦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倘若开发商不履行与银行的贷款合同,而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必将影响无辜的购房者,购房者即便已付清了房款,也无法取得该房的所有权,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向开发商索赔。

  武汉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购房者付完首付款后,开发商当场就应与购房者办理网签合同,并在网签后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确认,3天内到房管局备案。购房者如果碰到付完房款不能备案的情况,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并有权退房。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