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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得粗心 被索赔违约金

2013年12月09日 16:1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杨薪薪) 8日上午9点,本报“帮办进社区”活动走进长青社区。市民孙女士一早就来到本报帮办现场寻求法律援助,称自己因为在购买房屋问题上违约,扣除1000元定金后,对方还向她索要违约金,费用总计近3万元。“违约金数额是否过多,此做法是否合法?”孙女士疑惑地问道。

  孙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房,签定了购买合同,并交了1000元定金。但考虑到户型等其他因素,孙女士近期想放弃房屋购买计划。“我也知道这种做法属于违约,但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除1000元定金不予退还外,房主和中介还跟我要违约金近3万元。”孙女士表示,她于7日收到一份要求履行合约的律师函。

  “签合同的时候,我并没有仔细看合同内容,就匆匆按了手印。”孙女士对自己当初的草率决定很是后悔,“当初一心想着买下来,丝毫没有考虑到违约的可能性。”通过本报律师援助团李修渤律师的讲解,孙女士突然发现,合同中很多条例内容她直到现在才明白。

  “签合同前不看合同内容的大有人在。”孙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己对签合同及违约后果知之甚少。对此,李修渤律师说,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违约则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需根据合同而定,如果对合同规定存有异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另外,签合同前,合同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一旦签字,也就意味着合同生效。”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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