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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申住房限购令 11区住房信息已联网

2013年12月10日 13:28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买房得开具新购住房证明,这是2011年限购令出台后南京的新规。昨天晚上,南京市住建委在网上挂出“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的相关说明”,重申了限购政策,并且公布了如何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的具体流程。

  南京限购令出台已经两年多了,但仍有不少市民对买房前如何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不了解。“主要是为了方便市民网上查询,另外就是重申上次宁八条中的限购要求。”南京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限购令并没有新内容,也没有特别的背景。

  说明的主要内容

  ●不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主城六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近一年连续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不能到场需公证委托书。

  ●说明中还提到,全市11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溧水、高淳的住房信息与全市联网,但目前这两个区仍然执行原有的住房政策,住宅并不限购。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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