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截留客户买房定金给父亲治病 中介获刑两年

2013年12月10日 16:07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通讯员 马超 记者 袁玮)支付的买房定金卖家竟然没收到?中介王某背着买家和公司私自截留买房定金给父亲治病,携款潜逃3年终被抓获。日前,徐汇区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王某大学刚毕业后就来到沪上某地产公司从事业务经理一职。2010年12月,余小姐看中一套位于宝山区的房产。为表示诚意,她通过中介王某向卖家支付定金9.5万元。然而,余小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支付的定金并没有打入卖家的账户,而是落入了王某的口袋。因为过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签约的消息,余小姐来到房产中介询问情况。恰逢王某在外带客户看房,其他员工接待了余小姐,而经过询问,他们并没有余小姐支付定金的记录。等王某回来,店长马上问他,王某当即表示马上将钱拿到公司。然而,王某一出门便再也没了踪影。

  直到今年8月,王某才在安徽老家被抓获归案。谈及当时侵占这笔钱的动机,他才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原来当时他父亲患有癌症,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用,而自己家里并不富裕,碰巧余小姐买房,就起了贪念。王某说,目前父亲已经去世,家中也已经凑钱归还了公司,希望得到法律的轻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擅自截留客户定金95000元后逃离上海,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等情节,最终作出了上述判罚。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