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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停止购房入户政策

2013年12月11日 09: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范辉)厦门日前出台政策,停止买房送户口。通知说,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该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1996年9月1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为了促进房地产,开始实施“购房入户”政策,按照最初的政策,购房者最少仅需在厦门购买45平方米的住房,就可以获得三个蓝印户口。此后17年间,“购房入户”政策历经多次调整。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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