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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宣布解除武广租赁合同 拟收回武广经营权

2013年12月17日 10:33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鄂武商收回武汉广场经营权进入倒计时。昨晚,武商集团董事会发布解除武汉广场租赁合同通知书,公告称: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3日向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广场”)发出《解除通知书》,要求解除公司与武汉广场于1995年元月14日签署的《租赁合同》。

  公告称:鉴于武汉广场合营期限将于2013年12月29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于2013年10月24日、11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到期清算不再存续经营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应予解散,在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活动无关的经营活动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关于无照经营应予取缔,且不得向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的规定,为维护合资公司及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武汉广场发出《解除通知书》: 公司与武汉广场于1995年元月14日所签署的关于武汉广场《租赁合同》将于2013年12月29日武汉广场经营期限届满时解除。武汉广场于12月29日《租赁合同》解除时,向公司返还租赁财产,并办理《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通知送达即生效。

  国际管理董事集体缺席相关会议有玄机

  昨晚,武商还在深交所自愿性披露了有关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清算工作进展的公告。该公告透露了武汉广场外方股东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管理)董事集体缺席相关董事会的玄机。

  武商于11月12日分别向武汉广场外方股东国际管理和武汉广场发出《通知函》,告知其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11月12日,武汉广场发出召开董事会(临时)通知,定于12月14日上午召开武汉广场董事会,武汉广场董事会由7名人员组成,公司派出的4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国际管理派出的3名董事未按章程要求的相关程序规定,无故未出席武汉广场董事会。

  该次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1、《关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期限届满后清算问题的议案》; 2、《关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期限届满后停止经营的议案》;3、《关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处置议案》 4、《关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员工劳动合同的处置议案》 。

  武商派出的4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武商董事会特别提示:根据武汉广场合资合同的约定: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其中至少应包括甲、乙方董事各一名在内。

  何时收回武广经营权

  武商和国际管理有异议

  武汉广场不仅是江城人引以为豪的商业宝地和城市地标,也树立了鄂武商的行业地位。即便在今年并不太景气的行业背景下,其营收和净利润仍然呈现两位数的增长,大部分同行则呈现大幅下滑的趋势,这体现了鄂武商在百货业态的操盘能力。业内人士认为,武商董事会决定收回武汉广场的经营权是非常明智的决策。这块给鄂武商净贡献高达3成的优质资产一旦收回,自主经营后将会给公司大幅增厚利润。

  11月12日,鄂武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存续经营的议案。

  根据议案,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到期清算不再存续经营。武汉广场清算后,鄂武商将收回其租赁的资产由公司自营。

  鄂武商提出武汉广场不再存续经营的理由是:武汉广场由鄂武商与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在1993年合资组建,鄂武商出资比例为51%。根据相关约定,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为20年,至2013年12月29日到期。

  不过,为了应对鄂武商收回武汉广场经营权,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国国际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他们认为,武汉广场经营场地系向鄂武商租赁,租赁期至2016年9月28日止,故请求裁决确认合资公司的期限应延长至不早于2016年9月28日。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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