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多1.08㎡契税多出万元 临界房3%误差
2013年12月20日 16:42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合同约定面积为143.05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为144.13平方米。别看仅多出区区一个平方米,却导致购房者要多交万余元的契税。近日,姚先生来到武进工商局横林分局求助。
2010年底,姚先生以孙子的名义买了首套新房,合同上约定面积为143.05平方米。2012年年底,新房交付,房产证上实际交付面积变成144.13平方米。按照我市契税收费标准“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1%,90-144平方米1.5%,144平方米以上为3%,二套房一律3%”,本来只需交纳1.5%的契税,如今必须按3%来交,要多交万余元。
这笔多出的契税,姚先生认为该由开发商承担。但对购买临近契税划分标准面积的“临界房”,双方并没有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相关契税由谁来承担,而由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姚先生也不能以此为由退房,对此,工商部门表示爱莫能助。
法律界人士提醒购房者,若不想遭遇姚先生同样的窘境,购房时选择的单套建筑面积,必须在144平方米建筑面积中预留3%的误差空间,选择建筑面积139.7平方米以下的房子。这样,即使购房后实测建筑面积超过了144平方米,因其误差大于3%,购房者也可选择退房。此外,若购买面积接近144平方米的住宅时,可在购房合同中与开发商约定,房管部门实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时,多缴的税费由谁承担。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