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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变相收费 取消中介网签资格

2013年12月20日 17:0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18日获悉,今后济南房产中介进行存量房网上签约将有办法可依。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操作人员利用网上签约变相收取费用的,将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据了解,为减少市民购买二手房因签约、开具限购证明等到大厅排队的时间,今年10月份,市房管部门推出了新举措:增加房产中介机构网上签约服务网点,首批授予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房网上签约资格。市民买卖二手房、签约等都可以在这4家房产中介完成,不必到大厅排队。

  在房产中介进行网上签约,安全性如何保证?怎么进行监管?18日,济南公布了《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网上签约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其中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存量房网上签约所需条件和资料。据了解,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将充分利用网站媒体,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网上签约信息、违规处理和处罚情况进行公布。

  《暂行规定》明确,存量房网上签约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免费为交易双方提供的一项服务,不得借此变相收取费用,否则,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将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

  《暂行规定》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网上签约自律公约》和操作人员的姓名、照片等信息。“交易双方当事人可以将此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合法合规经营的条件之一,便于办事群众选择放心机构从事交易。”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说,从事存量房网上签约的经纪机构,开通操作权限前需要签署《诚信保证书》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自律公约》,操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将被取消网签资格。网签实行一年一备案制度,房管部门有权根据经纪机构的工作量、群众需求等因素增加或减少操作人员的数量。

  《暂行规定》还明确,操作人员未按要求录入信息、未按规定见证当事人签字等,造成交易双方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而引发纠纷或后果的,由操作人员所在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处理,并依法记入机构和操作人员信用档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赔偿。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操作人员与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申报、冒名申请等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注销其经纪机构备案资格,建议上级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证书,并移交公安机关、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多知道点儿

  四家中介俩月签订 买卖合同173份

  据了解,4家可办理存量房网上签约的房产中介分别是三宇和记地产、百居安房地产、21世纪不动产和孚瑞不动产。18日,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介绍,两个月来,首批4家试运行中介机构共完成存量房网上挂牌220件,申请购房资格证明168份,签订买卖合同173份。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将在首批4家经纪机构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网签机构的规模,第二批网签资格的备案工作将同时开展。“其他中介机构参与网上签约工作的积极性普遍较高,多家机构向登记中心提出网上签约资格申请。”杜建刚说。

  连续两年“一般” 将取消网签资格

  具备以下九种情形之一的,中介将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1、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操作人员被依法注销备案资格的;2、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被依法予以处罚的;3、连续两年信用评价状态为“一般”或上年度信用评价状态为“差”的;4、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操作人员将UKEY出借、转让其他机构或他人使用的;5、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操作人员利用网上签约变相收取费用的;6、操作人员存在网上签约违规行为并核查属实的;7、操作人员连续3次出现网签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8、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操作人员不再符合申请网上签约资格条件的;9、其他应取消存量房网上签约资格的情况。  

  中介申请存量房网签资格 应具备的条件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资格,在市区内有3家以上直营分支机构;有1名以上全国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经纪服务质量管理、经纪合同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制度健全;取得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员资格,遵守《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自律公约》;合法经营,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从事存量房网签工作 操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执业注册资格,具备两年以上从业经验;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与所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经经纪机构推荐;参加存量房网上签约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记者 喻雯)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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