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11月房价官方数据相左 专家:统计口径不同

2013年12月20日 20:1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统计局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分别公布了11月广州房价统计数据,结果两组数据一个显示大涨,一个显示大跌。专家分析认为,统计数据出现这样的矛盾现象,源于统计口径的不同。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1月广州房价同比上涨达20.9%,环比上涨0.8%;而广州国土房管局的数据则显示,广州房价环比大降10.6%,当月成交均价同比下降7.1%。对于两组截然不同的数据,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介绍说,这是因为统计口径的不同。

  张大伟:一个统计的是均价,一个统计的是指数。一个反映的是同质可比的价格指数,一个反映的是市场不同结构变化下的房屋的均价。国家统计局的更官方,更权威一些,因为它是指数,而指数更能反映市场的情况。

  房价统计数据出现矛盾的问题并非第一次,此前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于秀琴就曾对此做出特别解释。她说,价格均值没有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房屋和房屋的结构,所以我国统计系统已经从06年开始,取消在对外发布数据时使用均值价格,而是采用更类似于股票指数的固定结构加权平均值。

  于秀琴:什么叫固定结构,就是如果上一年高档房和低档房的比重是3:7,那么在新的年度,我们仍然把这个结构固定在3:7。固定结构以后,就不会由于销售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均值偏离市场价格的真相。还有加权平均,市场上的房屋是多种类型,有住宅也有商业地产,我们在计算房价指数时,要根据实际销售不同类型的房屋做加权,我们再做平均。这样做的平均,应该说相对科学地反映了市场上真正的房价在发生变化。

【编辑:左盛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