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烟台将开启三房合一 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模式

2014年01月14日 15:3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从烟台市住建局了解到,《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4月1日起,烟台市将全面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新模式。“三房合一”就是,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这意味着,经适房将退出烟台市历史舞台。

  过去,烟台市住房保障实行以经适房、廉租房配租和廉租补贴、公租房为主体的多类型保障方式,既有购置型保障房,又有租赁型保障房和货币化补贴,解决了很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客观上也存在保障群体交叉、资源配置不均、类别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为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烟台市适时出台《办法》,整合保障房资源,提出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型保障房“只租不售”,意味着今后烟台市将不再提供经适房这种出售产权性质的保障房,保障房的产权永远姓“公”。

  《办法》实施后,对并轨的租赁型保障房,房租不再实行减免,而是实行市场化租金,参照同地段、同类型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保障房的筹集模式也有所创新:在坚持政府主导保障房建设的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保障对象出租住房。也就是说,享受租赁型保障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不仅可以租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还可以去市场上自由租赁房屋。

  筹建的租赁型保障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属成套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此外,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记者 李园园 王晏坤 通讯员 葛振鹏)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